声称为其台式电脑注册过“IPAD”商标的唯冠电子公司同苹果公司的侵权纠纷日前以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换取IPAD商标使用权而告终。多年前,作为唯冠国际下属子公司的台湾唯冠将IPAD的商标使用权转售给苹果公司在伦敦设立的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公司。如今,唯冠科技(深圳)称该转售协议并不包含IPAD商标在中国的使用权。苹果公司则表示,他们已经买断其在10个国家的IPAD商标使用权,并谴责唯冠科技拒不承认先前协议的行径。这场纠纷一度导致中国苹果专卖店的IPAD被迫下架。苹果公司和唯冠科技的官司表明了在中国维护品牌商标的复杂性与重要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同唯冠的纠纷刚告一段落,苹果公司又卷入了另外一起商标侵权案。上周,名为“江苏雪豹”的一间小型化工公司以侵犯其“雪豹”商标为由再次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尽管江苏雪豹并没有Snow Leopard的英文商标使用权,但确曾注册过“雪豹”这一中文商标。
苹果已不是第一家在中国遭遇品牌侵权问题的公司。对外国公司而言,在中国注册品牌的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的多,须经过智能法律查询这一过程,以确保其名称的可用性及可注册性。但官方商标数据库也非万全的保证。因此,一个品牌通常会选取5个名字接受法律查询。申请必须同时递交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商标局接受审批。
在《第一财经周刊》刊登的题为《找个好名字》的文章中,朗标副总裁及创意总监刘芳女士评论道“事实上,在命名里,创意只占到20%,余下的都是各种约束。很多好名字都早已被人抢注,一旦使用即会遭遇商标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