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医药市场快速增长,占据全球医药市场的11%,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
药品名称是药品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药品命名也是药品管理规范化的基础工作。本文将探讨: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通过建立有效的药品名称,来帮助制药商获得市场营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效果,使其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基础类型来说,上市药品通常由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组成。其中,
化学名基于药品分子结构,是药品的学名。其往往复杂冗长,多数情况用于科研情景,而不出现于药品标签、说明书或包装。一般来说,消费者、医生和药剂师更多参考药品的通用名和商标名。
通用名又称为国际非专利名称(INN),是药品的官方名称,它来自于化学名,比化学名更短更易读,用来对不同药品进行区分。每个INN都是独一无二,全球公认的公共财产。通用名称不具有专有性,故而无法申请成为商标。在中国,药品通用名遵循卫生部颁布的药品中文命名原则,它建立于INN的基础之上,又具备一些特有标准。
商品名是各制药商为自己药品所起的名字,有商品标识的作用。相对于化学名和通用名来说,商品名并不被强制要求使用。一些制药公司出于方便,选择只使用化学名、通用名,加上药品制造商的名称即投放市场。在这种“多药重名”的情况下,人们仅能够从有相当限的信息中判断药品,给医生和病患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淆。
站在市场营销、品牌塑造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拥有一个独特的商品名,可以帮助品牌建立差异化的认知,帮助市场建立更健康的竞争环境,帮助制药商最大化保护品牌资产;对于消费者来说,优良的品牌形象不仅代表着制药公司的形象,更是产品的有效信誉保障。接下来,我们将聚焦药品的商品名,介绍药品商品名的命名方法,以及潜在的挑战。
国际上的英文商品名并不存在官方的命名标准和规定。出于对商品名的重视,一些制药公司会通过市场调研,评估一个名称是否科学合理,具备差异。比如测试:
相比之下,药品的中文商品名命名则要严格得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规定,药品中文商品名的使用汉字,须符合商标法相关要求,不得使用任何夸大或暗示药品治疗效果,表明治疗部位,或读音、字形与某药品通用名近似的汉字或词组。
一般来说,西药会先确定一个英文名,再音译成为中文名,此类型的中文名大体分为以下两种命名方式:
大多数药品的中文商品名呈现出下述几个特点:
英文商品名也反映出一些典型的命名特点。比如:
法律层面上,注册商标对于药品商品名来说并非强制性。然而,将商品名注册商标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药品制造商的品牌资产,有效防范针对该药品的山寨行为。
案例聚焦
“丁桂”是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第五类(药片、贴片、药膏)申请注册的商标。2005年8月,亚宝集团向武汉工商局投诉:武汉市三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医药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丁桂宝”字样,其行为侵犯了亚宝公司注册商标“丁桂”的专用权。2006年1月,商标局认定三楚公司侵权。
在这个案例中,亚宝集团通过诉求商标权益,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品牌资产。同时避免了长期诉讼所导致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丧失。
近些年来,经济环境愈发拥挤和复杂,其中一个表现是企业经营的跨品类特性,同时,伴随着APP,电商等新型商业形式的涌现,很多公司选择不再局限于某几个核心商标品类的保护,而是通过扩大商标保护的半径,来获得更大范围内的保障。基于此,我们建议:
中成药命名
中成药没有商品名,其往往使用通用名进行传播。中成药通用名形形色色:六味地黄丸,川贝枇杷糖浆,健胃消食片,安神补脑液,痛风定胶囊……百花齐放,不胜枚举,而中药命名市场同时存在着鱼龙混杂的现状,有待加强规范。
随着医疗科技水平的创新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日益提高,未来数年内,中国药品行业市场预计持续稳定增长。完整和规范化的药品命名体系,是保证药品正常流通的客观基础。科学的药品命名是其合理使用的基础保证。医药行业,尤其制药商对药品命名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是决定企业和产品形象的重要因素,对于药品市场的管理也具有重要意义。